组织机构
兰州大学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严纯华
副组长:徐生诚 李玉民 贺德衍
成 员:李 汛 王 琛 陈卫东 李鹏杰 张继革 安俊堂
郭明宙 李兴业 杜生一 周莉箴 马龙泉 冯济骞 王 强
刘佛军 赵 赟 迟 刚 李万里 田中禾 范 迪 陈文波
代全顺 石兆俊 安延宏 安东平 朱 刚 张新平 宋焱峰
韩 琳 景金生
工作职责:
1.负责护理学专业认证的领导、组织、协调;
2.督查专业认证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;
3.研究解决专业认证工作中的重大重点问题,审定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材料等;
4.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非学校议事协调机构,工作完成后自行解散。
(二)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
1.综合协调组
组 长: 安东平
副组长:景金生 张瀞之
成 员: 乔振峰 李争峰 李百彦 万春阳 尹 敏 马玉霞 谢维维
联系人:谢维维
工作职责:
(1)负责专业认证筹备工作的部署、协调;
(2)负责落实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决议与工作安排;
(3)拟定迎接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、各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并组织实施;
(4)负责以例会等形式检查督导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;
(5)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认证工作推进情况;
(6)负责认证期间的总体联络工作,重点做好与认证专家组的联系,确保及时、准确传达认证专家考查要求;
(7)负责确定认证期间的具体日程安排、协调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业认证汇报会和反馈会的出席校领导;
(8)负责协调解决现场认证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。
2.材料组
组 长:韩 琳
副组长:安东平 尹 敏
成 员:赵鹏飞 魏花萍 豆欣蔓 王艳红 徐 婕 史素杰 卢慧兰 马玉霞 张宏晨
杨濮瑞 梁雪萍 魏思琪 路 琛 谢维维
学校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团委、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、人力资源部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、学生处、财务处、保卫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基本建设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后勤保障部、图书馆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、校医院、基础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1名。
联系人:尹 敏
工作职责:
(1)撰写、修改和印制《兰州大学护理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》,高质量完成《认证自评报告》撰写工作;
(2)负责编写宣传相关资料(宣传手册、彩页、专家工作手册等);
(3)制作完成护理学专业认证汇报PPT;
(4)撰写完成汇报会和反馈会各类讲话稿;
(5)负责编制详细的支撑材料目录,收集、整理和归档支撑材料;
(6)认证期间及时为认证专家提供各类教学材料。
3.宣传报道组
组 长:景金生
副组长:徐 婕 谢益群
成 员:陈志雄 唐 楠 李 艳 苏美文 侯明芳
联系人:苏美文
工作职责:
(1)负责认证专题网站的建设,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;
(2)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校内外媒体,通过网站、橱窗、海报和条幅等形式,做好专业认证宣传工作;
(3)负责相关宣传手册印刷和发放,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和培训认证相关知识;
(4)负责营造校园氛围;
(5)负责认证工作的宣传报道。
4.考察座谈组
组 长:石兆俊
副组长:豆欣蔓 魏花萍
成 员:张 勇 韩 伟 景玉宏 宋 戈 郑洪亮 苏振博 张宏晨 唐 楠
陈 静 魏思琪 路 琛 赵 幸 吴 琪
联系人:张宏晨
工作职责:
(1)根据现场认证议程,做好认证期间现场考察行程规划和引导安排;
(2)负责对各教学单位(医院)、行政办公区、实验中心的环境卫生、安全保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提前督查;
(3)协调做好各教学单位、实验中心、校外实习基地、学生宿舍、博物馆和图书馆的考察走访工作,并就考察重点事项提前进行部署;
(4)做好认证期间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的监控,安排认证专家观摩核心课程课堂教学;
(5)协助认证专家做好教学管理人员、行政人员、教师与学生座谈会人员的遴选和名单准备,做好培训工作;
(6)按照认证议程按时组织召开教学管理人员、行政人员、教师和学生座谈会;
(7)协调各临床教学基地准备针对本教学基地的认证工作汇报及PPT。
5.会务联络及保障组
组 长:安延宏
副组长:李百彦 徐海林
成 员:李升红 王 斌 韩来相 范润芳 马玉霞 王 青 燕芳红 梁雪萍 魏思琪 林 楠
邢晓红 谷红卫 焦江宏 贾光辉 曹文娟
联系人:马玉霞
工作职责:
(1)负责认证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;
(2)负责制定认证具体的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,包括认证专家的接送机及其他接待服务工作;
(3)准备各类会议所需会议室(认证汇报会、教学管理行政人员座谈会、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、专家组例会、认证反馈会和专家深度访谈部门领导等),负责会场布置、引导员培训和桌签制作、各类人员工作牌等;
(4)负责专家考察期间用餐和住宿保障;
(5)负责认证专家认证期间安全防范,安排认证专家组随队医务人员;
(6)确定认证专家组联络员,做好相关培训工作;
(7)准备认证期间的网络、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和碎纸机等专家办公设备;
(8)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,保障各项公共设施正常运行;
(9)确保各教学单位办公室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教学楼等重要场所卫生环境整洁、照度达标、水电设施等方面运行良好;
(10)维持好认证会场和现场考察走访秩序。